各單位(部門):
按照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吉林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學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定位
吉林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是我省高校科技創新平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目標和我省教育強省建設的戰略力量,是提高職業教育適應性和增強經濟社會創新力的重要抓手,是溝通產業與學校、行業與職業、技術與產品的橋梁與紐帶,是促進新技術應用研發與成果推廣轉化的重要平臺,是集聚和引育高職院校高水平技術帶頭人、高層次技術研發團隊、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載體,是新時期、新階段高等職業院校提升專業建設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支撐。
二、申報條件
擬認定中心分為高水平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優質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兩個類型;同時符合基本條件和優勢條件的院校可申請認定高水平型中心,符合基本條件的院校可申請認定優質型中心。每個平臺一般可包含1-3個研發方向,每個方向設1名技術帶頭人。
(一)基本條件
1.中心建設方向符合《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型省份建設的意見》《吉林省科學技術發展“十四五”規劃》《吉林省“十四五”時期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要求,對接吉林省“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和“六新產業”“四新設施”,聚焦新技術,立足本校實際。
2.中心發展目標與建設任務清晰,研發方向明確,特色鮮明,建設措施切實可行。具有明確的行業背景和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礎,并已形成協同創新機制和制度體系。中心具有較為完善的管理體系,能夠保障高效運行。
3.中心應以高職院校的優勢特色專業(群)為依托,至少具有某一項應用技術研發和轉化能力,且在該方向或領域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協同能力,成效突出。
4.中心具有研發水平高、推廣轉化實踐經驗豐富、管理能力 強的技術帶頭人以及結構合理、研發素質較高的技術創新團隊。
5.中心具備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的條件及經費保障,學校能夠提供相對集中、面積充足的物理空間,每年提供穩定的經費支持,用于日常管理、開放運行,并給予中心發展需要的政策支持。
(二)優勢條件
1.中心協同創新方向所依托的主體專業應是國家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高職專業(群)。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以及產品研制、成果推廣轉化能力,擁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市場前景的重要技術成果。
2.中心科研創新能力強,建有運行良好的廳局級及以上科研創新平臺,中心負責人及團隊近5年要有市級以上(含市級)科研項目。中心成果資源豐富、轉化潛力大,具備綜合性工程技術研發、產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
3.人才隊伍充實。中心固定人員不少于10人,企業兼職技術人員不低于固定人員數的30%。能夠創新產教融合培養模式,將本領域前沿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等轉化為教學資源,支持學生參與技術研發與成果推廣轉化活動,為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習實訓營造良好環境,形成學校和行業企業有機結合的立體化、融合式人才培養機制。
三、申報限額
省內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限申報2個,其他高職高專院校限申報1個。已獲批國家或省部級同類平臺的不得重復申報。
四、申報要求
請各院校認真填寫《吉林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書》(附件1)以及《吉林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匯總表》(附件2),提交相關支撐材料。要確保內容真實、數據準確。于7月25日前將電子版以“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為主題發送至kjc2@jljy.edu.cn
聯系人:宋楊、曹玥, 聯系電話:85541074。
附件:
1.吉林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書
2.高等職業院校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申報匯總表
科學技術處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