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按照吉林省教育廳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2023年度吉林省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立項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吉教聯〔2023〕45 號文件要求,現組織開展學校校企技術創新實驗室立項建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的
發揮高校科研資源優勢,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構建高校有組織科技創新體系,推動高校與龍頭企業、中小企業加強產學研合作,聚焦區域、行業戰略需求和重大任務,結合科學前沿和企業重大需求,探索校企協同創新的新模式,促進我省高校與企業開展實質性、高水平、可持續的科技合作,加大關鍵技術攻關,強化技術供給與創新服務,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促進先進技術成果加快向企業轉化應用。
二、申報條件
1.實驗室以高校為申報單位,申報單位應具有一定研究開發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和較好的研發基礎條件,具有產業化應用價值成果或具備為相應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的能力。實驗室應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我省“一主 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聚焦“六新產業”發展和“四新設施”建設,具有明確的攻關目標、主要任務、組織方式,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聯合實驗室負責人需為高校在職在崗人員。
2.合作企業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良好業績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具備良好信用記錄和產學研合作基礎,以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省級及以上技術中心企業為重點。企業應在合作建設期內對實驗室有一定的研發投入(經費、儀器設備等)。
3.高校和企業應嚴格執行雙方合作共建實驗室的合同約定,加強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協同開展包括技術開發、試驗檢測、咨詢服務、人才培養和成果轉化等多種形式合作。同時應定期組織開展考核和評估,協調解決實驗室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1.校企雙方需簽署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含明確的合作方式、合作內容(責任與義務)、經費投入和投入方式、合作期限等,并附能體現合作企業信用與實力的詳細資料。申報單位要對申報書、合作協議和企業資質(營業執照復印件等)進行審核,確定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申報材料以學院為單位匯總于7月 28 日前將《吉林省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申報書》(見附件1)、合作協議、佐證材料、及《吉林省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申報匯總表》(附件 2)以“校企聯合創新實驗室申報”為主題發送至kjc2@jljy.edu.cn。
聯系人:宋楊 曹玥 聯系電話:85541074
附件1.吉林省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申報書(1).docx
附件2.校企聯合技術創新實驗室申報匯總表(1).xls
科學技術處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