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監控設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C-JLZB-2024-497
項目名稱: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監控設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15.96萬元
采購內容:監控設備采購(詳見采購需求)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五天內完成設備供貨、部署、安裝和調試
交貨地點: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及滿足采購人技術規范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否)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印發《吉林省強化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落實舉措》的規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供應商應具備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如果“三證合一”,只需要攜帶最新版營業執照副本)、開戶許可證;
3.3投標人須具備省級及以上的安全技術防范設計及施工一級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具備機電安裝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3.5財務要求:具有近一年(2023年)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若供應商為2024年以后注冊成立的公司,僅需提供成立之日起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務報表即可);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可提供類似業績或承諾書);
3.7供應商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稅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須出具有效證明文件);
3.8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附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書);
3.9供應商不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詳見財庫【2016】125號,通過“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信息查詢的時間期限為競爭性磋商公告發布之日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前);
3.10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11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證明企業實力的其他文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投標人需攜帶法人身份證證明(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上述“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要求中所有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審核后返還,復印件留存),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下同)到吉林省長春市總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棟1樓報名并購買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8月1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會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棟二樓會議室
五、開啟
時間:2024年8月12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會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棟二樓會議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次采購公告同時在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官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上發布.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 購 人: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地 址:長春市高新區新電臺街63號
聯 系 人:劉冰
聯系電話:0431-85541020
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經開區會展大街與南湖大路交匯總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棟
聯 系 人: 付艷
聯系電話: 1764403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