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部門:
2021年“清明節”放假時間安排如下:
一、放假時間
4月3日—4月5日。4月6日(星期二)上班。
課程調整情況由教務處通知,請其它有關部門做好相應安排。
二、假期要求
1.放假前,各部門要進行一次治安防范與安全防火檢查。相關人員根據《2021年清明節干部值班表》落實好學校安排的值班工作。
2.各級干部要提高廉潔過節意識,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要求。
3.學校辦公室、后勤管理處要對公務用車進行封存,確因公務活動派遣車輛,需報主管校領導批準。
4.保衛處、學生處要加強校園治安管理,嚴格管理,確保校園安全。
學校辦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