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受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委托,擬對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二食堂委托經營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本項目為政府采購限額以下,采購人可進行自采項目。
一、采購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JLXD-2018-ZC-305。
2.采購項目名稱: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二食堂委托經營服務項目。
3.采購人: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采購代理機構: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二、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其他資金;
三、采購項目簡介:
本項目共一包,擬確定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二食堂委托經營服務項目供應商一名。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二食堂。其中:1.學生食堂:滿足回族、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學生用餐要求。寒暑假根據學校要求,保證留校學生就項目內容:為學生提供早、中、晚餐飲服務,食堂建筑面積1770平方米,現有在校生7500人左右
(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五、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1.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相關規定。
2.供應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在工商局注冊的餐飲企業,注冊資金800萬元(含800萬元)以上。
3.供應商具有5年以上的餐飲服務經驗。
4.供應商具有3年(含3年)以上學校餐飲經營管理經驗,從事學校食堂經營的業績證明,服務單位不少于三家,其中兩家以上為單次服務人數超過3000人的單位,且正從事學校餐飲托管經營服務,須提供合同及相關證明文件。
5.供應商應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在以往經營過程中無食物中毒、火災、生產事故等安全事故發生(投標方經營學校主管開具證明)。
6.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報告,有依法交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本次投標前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六、禁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1.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報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聯合體成員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視同聯合體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磋商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磋商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七、磋商文件獲取方式、時間、地點:
磋商文件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日08:30-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在長春市南湖大路1999號南湖假日2301室獲取。
本項目磋商文件有償獲取,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資格不能轉讓)。
獲取磋商文件時,提交以下資料(提供資料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營業執照副本、繳納社保證明材料、依法繳納稅收的記錄、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八、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18年8月6日9:30(北京時間)。
九、遞交響應文件地點: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磋商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恕不接收。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十、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8年8月6日9:30(北京時間)。
十一、磋商地點:長春市南湖大路1999號南湖假日2301室。
十二、聯系方式
采購人: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地址:吉林省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電臺街63號
聯系人:陳老師
電話:0431-85541122
采購代理機構:吉林省信達交通招標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長春市南湖大路1999號南湖假日2301室
聯系人:徐經理
電話:18584326317